一、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创建于1945年,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现有淮南和合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超4万人,教职医务员工5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设有研究生院、23个学院(部)和1个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具有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红色基因,邓小平、朱德、刘少奇、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来校视察。学校起源于1945年创建的安徽省立蚌埠工业职业学校,1947年升格为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开启了安徽省现代高等工科教育的先河。1955年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成为全国最早开展煤炭本科人才培养的两所高校之一。1956年南迁合肥办学,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60年跻身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71年学校响应国家号召,采矿系及地质系煤田地质专业整建制迁往淮南,组建淮南煤炭学院,开启了艰苦的二次创业。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办学时期,其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2002年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整建制划转,成为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安徽汽车应用技师学院)划转,2024年设立合肥校区。
学校充分发挥工科专业优势,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医学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实现安徽省属高校A类学科零的突破。2025年入选安徽省“双一流”培育高校。学校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点总数达9个。拥有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拥有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8个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获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拥有全职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26人,省部级人才88人,特聘院士、杰青等国家、省级人才1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近五年,引进优秀博士(后)700余人。
学校建有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煤炭无人化开采数智技术2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及省部级研究创新平台总数达52个。2026年,学校获2项202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其中牵头1项(安徽省属高校唯一)。2025年,牵头承担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3项成果获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一项),获批国家矿山安全技术创新中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 计划)。近五年,累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350余项,总经费逾16亿元。获各类省部级及协会科研成果奖励200余项,其中一等奖以上48项。成功入选“安徽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单位”,连续3年在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榜中位居安徽省属高校第1名。
学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践行“三有、三进、三到”育人理念,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特色,共为国家培养包括5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各类人才36余万名。67个本科招生专业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工科专业占比超80%,服务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超75%。建设碳中和学院,成立聚变工程学院,打通传统能源、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未来能源人才培养通道。2026年本科招生录取线(理工类)居安徽高校第4位。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居安徽本科高校第1位,形成了1/3读研深造,1/3就业央国企,60%留皖,80%就业长三角的就业格局。2026届本科生考研升学率超35%,超3000人成功升学,超1500人升入“双一流”高校。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入围全国“挑战杯”竞赛发起高校,4次捧得安徽省“挑战杯”最高荣誉。连续6年位列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本科)100强,稳居省内高校第一方阵。
2020年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整建制划转,学校成为唯一拥有医学院和三甲直属附属医院的省属综合性高校,办学格局与医学教育体系实现重大跃升。2024年获批设立合肥校区,新建4个新兴学院。与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共建城市安全科教产融合学院,与合肥工业大学共建本科生创新班,推动合肥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打造基于“人工智能+”的数智创新港。大力推进理工医交叉融合,开拓职业安全健康与智能制造前沿领域,全力塑造一流学科创建新格局。
学校始终以科技报国、能源强国为己任,以“四个融入”为战略抓手,致力于推动煤炭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战略合作,加入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全面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协同建设能源研究院,承担环境、大健康研究院分中心建设及项目研究,项目经费超2亿元,联合培养研究生500余人。深度融入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成立“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行业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有力提升。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淮南市共建省级大学科技园、“安理智谷”科技产业创新功能区。与马鞍山、铜陵、宣城等10余个地市县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奇瑞、海螺等60余家头部企业开展深度对接,服务产业创新和区域发展。
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有来自32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获批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单位,入选中欧、中阿、中非、中国—东盟交流合作高校。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继承艰苦奋斗、自信自强的优良传统,奋力创建安全科学与工程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03人(全日制2698人,非全日制105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简章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推免生网报
我校2027年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工作详见《安徽理工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五)初试加分
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四、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材料审核: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应主动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了解有关报考工作安排。涉及报名考试事项,可咨询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涉及报名网络技术服务问题,可咨询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五、初试要求
1.准考证打印:考生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向他人透漏,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利益受损。
2.考试时间: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3.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医学门类学术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12月19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 14:00 开始 业务课(二)
六、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27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七、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学科竞赛奖励等组成。具体资助政策以我校当年的资助文件为准。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奖励标准是一等12000元/生(比例40%)、二等9000元/生(比例60%)。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助教、助管,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8.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6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50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八、其它说明
1.考生须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详见我校后续通知。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含初试、复试)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
5.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6.为帮助考生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欢迎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232001;
联系人:徐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4-6668749;
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
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
附件:
安徽理工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系所码 |
招生培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001 |
地球与环境学院 |
杨老师 |
0554-6690441 |
yangliuyin2016@163.com |
002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申老师 |
0554-6667097 |
aqxy@aust.edu.cn |
003 |
矿业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554-6222193 |
al_kygc@126.com |
004 |
土木建筑学院 |
杨老师 |
0554-6601691 |
tmyjs@aust.edu.cn |
005 |
机电工程学院 |
方老师 |
0554-6668949 |
jdxy@aust.edu.cn |
006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许老师 |
0554-6685019 |
austdqyz@126.com |
00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岳老师 |
0554-6670517 |
yuerui5275@163.com |
008 |
人工智能学院 |
汤老师 |
0554-3310911 |
tangqiang@aust.edu.cn |
009 |
化工与爆破学院 |
苏老师 |
0554-6668485 |
suhonggy2016@163.com |
010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唐老师 |
0554-6683092 |
tangjx@aust.edu.cn |
011 |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 |
沙老师 |
0554-6679901 |
zhsha@aust.edu.cn |
012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李老师 |
0554-6682016 |
sdxyyjs@aust.edu.cn |
013 |
外国语学院 |
金老师 |
0554-6661085 |
wgyxy@aust.edu.cn |
014 |
医学院 |
彭老师 |
0554-6658770 |
1139440350@qq.com |
01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孙老师 马老师(MPA、MBA) |
0554-6683359 0554-6865022 |
624008128@qq.com 1285161175@qq.com |
016 |
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0554-6633011 |
zhouwei@aust.edu.cn |
017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郑老师 |
0554-6651650 |
1573214471@qq.com |
0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吴老师 |
0554-6288793 |
1756090707@qq.com |
019 |
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 |
黄老师 |
0554-3320713 |
aldyfyjyc@163.com |
021 |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学院 |
贾老师 |
0551-66395903 |
ci525@163.com |
022 |
公共卫生学院 |
邢老师 |
0551-66414453 |
859118500@qq.com |
023 |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学院 |
纵老师 |
0551- 65658177 |
2024256@aust.edu.cn |
031 |
煤炭无人化开采数智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
徐老师 |
0554-6671160 |
2020059@aust.edu.cn |
042 |
联合培养(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
钱老师 |
0551-65594527 |
qianhl@ie.ah.cn |
044 |
联合培养(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
刘老师 |
0551-65658199 |
liues@aust.edu.cn |